交通部9月18日預告4項毒駕配套子法修正草案,規劃把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落實到裁罰、車輛保管、駕照管理及防制教育。依中央社19日引述交通部說明,相關制度目標在2026年第4季施行;目前仍屬草案預告階段,正式上路日期與細節應以主管機關後續公告為準。
依目前規劃,汽車或機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唾液毒品快篩,第一次將處新台幣27萬元罰鍰;10年內第二次拒測提高為45萬元,之後每再犯一次,會在前次金額上增加18萬元,沒有累加上限。拒測案件另可能涉及吊銷駕照、吊扣車牌及沒入車輛等處分,仍須依個案事實與正式生效規定認定。
毒駕本身也將依車種與累犯次數加重。草案規劃,首次查獲時,機車駕駛人罰12萬元、汽車駕駛人罰15萬元;10年內第二次違規分別提高到21萬元及24萬元,之後每次再犯均再加罰9萬元。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,則吊銷駕照且不得再考領。
在駕照管理方面,因毒駕被吊銷駕照者,重新考照前一年內須完成酒駕毒駕防制教育;若依法須接受觀察勒戒、強制戒治、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,也須先完成並提出證明。即使考驗合格,仍須經一年觀察期,期間沒有再次毒駕或確認施用毒品,才會核發駕照。
這次預告的4項配套,包含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、沒入車輛或物品移送保管辦法,以及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治療實施管理辦法。交通部法規預告頁顯示,4項草案均於9月18日公告,後續還要完成預告與發布程序。
草案也規劃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責任。若同車者未勸阻毒駕,可能面臨6,000元以上、1萬5,000元以下罰鍰;實際適用仍須視正式條文、構成要件與個案情況判定,不能僅因同車就推定違規。
寶島新聞網提醒,本次資訊重點是『子法預告』,不是所有新罰則已在9月19日全面生效。用路人應避免施用毒品後駕車,也不要以拒測規避檢查;如需戒癮資訊與專業協助,可洽各地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或撥打0800-770-885。


